一、项目编号:LAZY-(略)
二、项目名称:六安 (略) 2025年招生简章设计及印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三十铺镇 (略)
成交金额:(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六安 (略) 2025年招生简章设计及印制服务
服务范围:分类招生简章(略)份,普高招生简章(略)份,中专部招生简章(略)份
服务要求及标准:五折页,200g铜版纸彩色印制,平铺整体尺寸为285mm×800mm;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亮点完成实景和彩绘两款原创设计;设计版面分布及色彩应搭配合理,色彩无任何偏差,清晰、不偏色;文字清晰,无重影、糊字、坏字及错别字等。
服务时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025年2月14日前交付;普高招生简章和中专部招生简章5月16日交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0564-(略))、实验实训中心0564-(略)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564-(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 (略)
地 址: (略) (略) (北端)1号
联系方式:0564-(略)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