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投置业公司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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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投置业公司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投置业公司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6

(略) 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0773-2440GNAHGCGK47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辰丰 (略)

投标报价:*.83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安政楷 (略)

投标报价:*.83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投标报价:*.83元

公示期: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安徽 (略) (略) (略) 、安徽 (略) 官网、 (略) - (略) 站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716室

联系人:王鑫淼、杨君

电话: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邮箱:,

2.安徽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略)

2025年1月16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0773-
皖投置业公司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6

(略) 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5-2026年度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0773-2440GNAHGCGK47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辰丰 (略)

投标报价:*.83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安政楷 (略)

投标报价:*.83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投标报价:*.83元

公示期: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安徽 (略) (略) (略) 、安徽 (略) 官网、 (略) - (略) 站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716室

联系人:王鑫淼、杨君

电话: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邮箱:,

2.安徽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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