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2 (略) 实施 (略) 新建停车 (略) 停车设施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未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履行项目前期相关程序,做好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深度达到规定要求。
二、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的规定,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在项目开工前完善报建手续。
三、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规定,确保招标活动及经济事项程序合规,有效防范廉政、合同风险。
四、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性施工,对拟变更部分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五、未按合同确认变更内容综合单价,致增加结算价款4.*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变更金额,避免增加工程结算价款。
六、审核把关不严致多结算价款1.*元。
我局已于2024年12月16日函告中晟*大 (略) ,该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将多计价款1.*元 (略) 账户。
七、未及时上交结余资金32.*元。
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将结余资金32.*元移 (略) 。
八、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收到审计 (略) 及时对接了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 (略) (略) ,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在维护,暂时无法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我局将在2025年2月28日前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
责任编辑: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