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校区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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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校区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号(JQ-2024-303)

二、项目名称:

安徽交通 (略) (略) 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包别1

合肥维意实 (略)

(略) (略) (略) 288号都汇华郡公馆28幢2202

投标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包别1

全钢试验台

台雄

TX-TA

114个

1750

包别1

全钢实验柜

台雄

TX-TB

87.4米

950

包别1

钢木实验台

台雄

TX-TC

90个

1300

包别1

钢木实验柜

台雄

TX-TD

73.45米

800

包别1

全钢中央实验台

台雄

TX-TE

16个

5200

五、评审专家:

张佑春,吴骏(第1包别采购人代表),唐利利,胡晓翠,应毓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610室,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交通 (略)

地址: (略) 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附件:1.中标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

FS#号(JQ-2024-303)

二、项目名称:

安徽交通 (略) (略) 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包别1

合肥维意实 (略)

(略) (略) (略) 288号都汇华郡公馆28幢2202

投标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包别1

全钢试验台

台雄

TX-TA

114个

1750

包别1

全钢实验柜

台雄

TX-TB

87.4米

950

包别1

钢木实验台

台雄

TX-TC

90个

1300

包别1

钢木实验柜

台雄

TX-TD

73.45米

800

包别1

全钢中央实验台

台雄

TX-TE

16个

5200

五、评审专家:

张佑春,吴骏(第1包别采购人代表),唐利利,胡晓翠,应毓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610室,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交通 (略)

地址: (略) 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附件:1.中标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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