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17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 (略) ((略)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略)方)
为保护(略)、(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略)方委托(略)方开展靖州苗族侗族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的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4】3059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略)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作业设计。项目作业面积需要落实到小班,每个小班需要进行现状外业调查,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作业设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略).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略)(略)(略)万(略)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一 | 湖南 (略) | /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略).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工期:起始日期: 2025 年 1 月 8 日,完成日期:合同服务事项全部完成,服务费结清之日。
地点:靖州县境内全域。
方式:(略)方严格按照《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遵循国家林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湖南省相关技术要求,在深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提交作业设计成果资料,并通过上级组织的审查、评审。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设计的小班的作业设计变更工作。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①提交作业设计初稿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略)元;②提交全部成果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余款,即¥(略)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8日
九、合同主体
(略)方:靖州苗族侗族自 (略) (略)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张蓝天 法定代表人:翟学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 (略) 支行
账号:(略)001
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17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 (略) ((略)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略)方)
为保护(略)、(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略)方委托(略)方开展靖州苗族侗族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的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作业设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4】3059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靖州县2024年度项目(略)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作业设计。项目作业面积需要落实到小班,每个小班需要进行现状外业调查,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作业设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略).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略)(略)(略)万(略)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一 | 湖南 (略) | /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略).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工期:起始日期: 2025 年 1 月 8 日,完成日期:合同服务事项全部完成,服务费结清之日。
地点:靖州县境内全域。
方式:(略)方严格按照《 (略) 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遵循国家林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湖南省相关技术要求,在深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提交作业设计成果资料,并通过上级组织的审查、评审。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设计的小班的作业设计变更工作。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①提交作业设计初稿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略)元;②提交全部成果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余款,即¥(略)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8日
九、合同主体
(略)方:靖州苗族侗族自 (略) (略)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张蓝天 法定代表人:翟学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 (略) 支行
账号:(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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