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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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度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社会 (略)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1.2025年度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合同.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度人社及劳动窗口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社会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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