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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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概况:

3.1 招标范围: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

3.2 采购及安装期:30日历天。

3.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4 质保期:二年。

四、评审日期:2025年1月17日

五、中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

(略) (略)

(略) (略) 东港镇东清河村 (略)

#.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弓劼、陈传运、张莹莹、李保良、徐书韬(采购人代表)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十、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招标 (略) 》上同时发布。

十一、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五一农场

地 址: (略) 罗山县#家坡

联 系 人:尹主任、姚主任

联系方式:0376-#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略) 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14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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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概况:

3.1 招标范围: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

3.2 采购及安装期:30日历天。

3.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4 质保期:二年。

四、评审日期:2025年1月17日

五、中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河南省五一农场物流裁剪中心生产用母线槽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

(略) (略)

(略) (略) 东港镇东清河村 (略)

#.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弓劼、陈传运、张莹莹、李保良、徐书韬(采购人代表)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十、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招标 (略) 》上同时发布。

十一、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五一农场

地 址: (略) 罗山县#家坡

联 系 人:尹主任、姚主任

联系方式:0376-#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略) 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14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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