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缙云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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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缙云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缙云县)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 (略)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霞0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8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承诺

项目经理

1

缙云县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蔡卓勤

2

浙江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冯新平

3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季建云

4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潜伟法

5

缙云县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马配雄

6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张土荣

7

苍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黄广坚

8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胡晓敏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缙云县 (略) ?

2025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缙云县)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 (略)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霞0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8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承诺

项目经理

1

缙云县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蔡卓勤

2

浙江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冯新平

3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季建云

4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潜伟法

5

缙云县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马配雄

6

丽水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张土荣

7

苍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黄广坚

8

(略)

#.00

300日历天

合格

胡晓敏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缙云县 (略) ?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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