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 (略)
发包人(全称): (略) (略) 顺河街 (略)
承包人(全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2.工程地点: (略) (略)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11-*-04-01-*。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二期)项目施工部分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4 月2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价款支付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一万*千*百零*元*角*分 (¥*.52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财政评审 。
3. 价款支付
资金来源系财政拨款,价款以财政评审的最终评审价格为准。付款时间节点为承包人入场进行土地流转、平整后且财政资金拨付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30%;承包人项目完成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60%时,且财政资金拨付至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50%;承包人施工竣工验收合格财政评审最终决算后且财政资金足额拨付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97%;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足额拨付 (略) 将其3%款项作为保证金暂不支付,待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或其他保证期限中最长期限届满日一年后无息拨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培军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价款以财政评审最终价格为准。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承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安全,包括自身人员及第三方安全,如果造成承包人方人员及第三方受到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2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略) 顺河街 (略)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略) 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洽谈及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案录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后7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方住所地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方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总监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外、 (略) 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方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审核工程进度表等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2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7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张培军 ;
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34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理本项目一切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5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应保证每周至少5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每缺席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5 万元工程款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私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至验收合格并移交给使用单位期间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行使监理职权。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及工程投资 等方面控制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负责办公场所并承担费用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无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照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 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 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发包人 视为承包人违约;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人身损害(不包括死亡)事故,承包人除了接受政府相 (略) 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承包人 除接受相 (略) 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约定不单独计算,包含于工程款中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无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 天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5 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2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合同约定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施工设计不符的,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仍按照合同约定以财政评审价格执行,发包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仅*方提出的图纸、施工要求变化等方为变更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合同约定以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准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按照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以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准,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支付条款执行。
12.2、承包人负责项目全部资产管理,负责生产、原料、技术、销售等全部环节,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参与承包人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风险。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或产品规定最长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最终财政评审价格的3% 。财政拨款到发包方后且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中最长期限届满日一年后无息拨付。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财政拨款到发包人后一次性扣留3%工程价款。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法律规定及产品规定最长期限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日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无发包方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其他条款约定或发包方损失进行计算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无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与工程相关的政府重大政策变化。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2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 包 人 自 行 负 责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承 包 人 自 行 负 责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L。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L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L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L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向 驻马店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驻马店 (略) 起诉。
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 (略)
发包人(全称): (略) (略) 顺河街 (略)
承包人(全称):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2.工程地点: (略) (略)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11-*-04-01-*。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二期)项目施工部分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4 月2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价款支付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一万*千*百零*元*角*分 (¥*.52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财政评审 。
3. 价款支付
资金来源系财政拨款,价款以财政评审的最终评审价格为准。付款时间节点为承包人入场进行土地流转、平整后且财政资金拨付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30%;承包人项目完成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60%时,且财政资金拨付至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50%;承包人施工竣工验收合格财政评审最终决算后且财政资金足额拨付 (略) 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97%;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足额拨付 (略) 将其3%款项作为保证金暂不支付,待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或其他保证期限中最长期限届满日一年后无息拨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培军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价款以财政评审最终价格为准。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承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安全,包括自身人员及第三方安全,如果造成承包人方人员及第三方受到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2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略) 顺河街 (略)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 (略) 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洽谈及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案录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后7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方住所地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方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总监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外、 (略) 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方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审核工程进度表等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2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7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张培军 ;
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34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理本项目一切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5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应保证每周至少5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每缺席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5 万元工程款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私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元工程款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至验收合格并移交给使用单位期间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行使监理职权。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及工程投资 等方面控制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负责办公场所并承担费用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无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照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 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 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发包人 视为承包人违约;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人身损害(不包括死亡)事故,承包人除了接受政府相 (略) 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承包人 除接受相 (略) 罚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约定不单独计算,包含于工程款中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无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 天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5 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2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合同约定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施工设计不符的,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仍按照合同约定以财政评审价格执行,发包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单位要求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仅*方提出的图纸、施工要求变化等方为变更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合同约定以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准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按照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以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准,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支付条款执行。
12.2、承包人负责项目全部资产管理,负责生产、原料、技术、销售等全部环节,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参与承包人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风险。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或产品规定最长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最终财政评审价格的3% 。财政拨款到发包方后且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中最长期限届满日一年后无息拨付。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财政拨款到发包人后一次性扣留3%工程价款。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法律规定及产品规定最长期限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日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无发包方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其他条款约定或发包方损失进行计算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无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与工程相关的政府重大政策变化。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2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 包 人 自 行 负 责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承 包 人 自 行 负 责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L。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L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L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L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向 驻马店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驻马店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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