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广州南沙资 (略) 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南沙资 (略) 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侯选人。现将中标侯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 最终排名 | 中标人 |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 2 | 第二中标人 |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1 | 第一中标人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3 | 第三中标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我司提出。我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投标活动暂停。如对我司答复仍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答复文件及投诉书,向我司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 (略)
联系电话:020-(略)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 (略)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11楼
联系电话:020-(略)
广州南沙 (略)
广州南沙 (略)
2025年1月21日
广州南沙资 (略) 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南沙资 (略) 综合统筹管理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侯选人。现将中标侯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 最终排名 | 中标人 |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 2 | 第二中标人 |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1 | 第一中标人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3 | 第三中标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我司提出。我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投标活动暂停。如对我司答复仍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答复文件及投诉书,向我司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 (略)
联系电话:020-(略)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 (略)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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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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