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经开区路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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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开区路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八一大道7号龙恒颐和观邸1幢51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86.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郎 (略) (略) 两侧约2 (略) 灯管养,管委会广场周边射灯、灯带、发光字体 (略) 美陈小品亮化管养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文(组长)、张晓蓉、杨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E1305室,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 (略) 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 地址:郎 (略)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郎溪经 (略) (略) 管委会大楼

联系方式:杨东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E1305室

联系方式:葛先生 *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 (略) 诺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略) 诺 (略)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5年1月21日

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八一大道7号龙恒颐和观邸1幢51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86.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郎 (略) (略) 两侧约2 (略) 灯管养,管委会广场周边射灯、灯带、发光字体 (略) 美陈小品亮化管养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文(组长)、张晓蓉、杨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E1305室,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 (略) 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 地址:郎 (略)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郎溪经 (略) (略) 管委会大楼

联系方式:杨东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新时代广场E1305室

联系方式:葛先生 *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郎 (略) 灯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 (略) 诺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略) 诺 (略)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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