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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SL-*
一、招标概况
团风港铁产业园场地平整利用长江河道采砂吹填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08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2019开标,并于2025年0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 依据行政监管部门意见/省中心快速纠正办法,于2025年01月16日完成复评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团风经 (略) 管理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凯 (略) 湖北 (略) 三明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06 *.28 *.33 *.88 *.98
质量(如有) 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0 900 900 900 9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陈加财 沈渊 李力 钟雪玲 邱世川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8 闽*3 豫*2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团风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七楼
联系人:汪洋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3楼
联系人:於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水 (略)
地址:团风县团 (略) 1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发 (略)
地址: (略) 团风县团风镇团风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7470-445a-890f-*d5efe0.html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SL-*
一、招标概况
团风港铁产业园场地平整利用长江河道采砂吹填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08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2019开标,并于2025年0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 依据行政监管部门意见/省中心快速纠正办法,于2025年01月16日完成复评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团风经 (略) 管理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凯 (略) 湖北 (略) 三明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06 *.28 *.33 *.88 *.98
质量(如有) 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0 900 900 900 9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陈加财 沈渊 李力 钟雪玲 邱世川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8 闽*3 豫*2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团风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七楼
联系人:汪洋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3楼
联系人:於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水 (略)
地址:团风县团 (略) 1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发 (略)
地址: (略) 团风县团风镇团风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7470-445a-890f-*d5ef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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