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关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浙残联发〔2021〕16 号)文件精神,2025 年 1 月21 日,市残联组织专家,对缙云县 (略) 按照《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设与服务评估标准(2021 年版)》进行现场评估,肢体(含脑瘫)分值达 80 分以上,符合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要求,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止,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略) 天宁街 880 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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