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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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24-2431QY#

二、项目名称: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略) 清远分公司 (略) 新城东 (略) D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服务类( (略) 清远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一类点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2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二类点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3硬件集成实施服务高位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4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三类点监控系统增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超、邝清梅、施丽巧、朱思娜、孙国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服务类收费标准),标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低于6000元的,按固定价每个项目(包号)6000元收取。中标人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5.256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略) 清远分公司通过通过54.6027.606.8189.0111
安徽省 (略) 通过通过48.009.806.8064.6022
中国移 (略) (略) 清远分公司通过通过34.209.808.5052.5033
清远 (略) 通过通过37.804.6010.0052.404
(略) (略) 通过通过36.006.408.8351.235

2.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略) (略) 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清远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3-#

(略)

2025年01月22日

, (略)
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24-2431QY#

二、项目名称: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略) 清远分公司 (略) 新城东 (略) D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服务类( (略) 清远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一类点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2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二类点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3硬件集成实施服务高位监控系统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1-4硬件集成实施服务三类点监控系统增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超、邝清梅、施丽巧、朱思娜、孙国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服务类收费标准),标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低于6000元的,按固定价每个项目(包号)6000元收取。中标人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5.256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略) 清远分公司通过通过54.6027.606.8189.0111
安徽省 (略) 通过通过48.009.806.8064.6022
中国移 (略) (略) 清远分公司通过通过34.209.808.5052.5033
清远 (略) 通过通过37.804.6010.0052.404
(略) (略) 通过通过36.006.408.8351.235

2.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略) (略) 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清远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3-#

(略)

2025年01月22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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