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执法装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 (略)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安大道3段68号
被投诉人2:广安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25日在四川 (略) 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预算金额*元,2024年10月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略) 成交,成交金额177.*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 (略) 参数要求提供“有资质机构检测报告或证书”。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的部分,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的部分,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执法装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 (略)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安大道3段68号
被投诉人2:广安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25日在四川 (略) 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预算金额*元,2024年10月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略) 成交,成交金额177.*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 (略) 参数要求提供“有资质机构检测报告或证书”。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的部分,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的部分,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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