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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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4〕54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检查共34家企业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我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整改材 (略) 。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略) 〔2024〕52号)要求, (略) (略) 上标注“资质异常”, (略)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相应资质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资质清单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资质清单.pdf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4〕54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检查共34家企业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我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整改材 (略) 。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略) 〔2024〕52号)要求, (略) (略) 上标注“资质异常”, (略)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相应资质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资质清单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1月22日

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资质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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