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宣传礼品入库单位征集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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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宣传礼品入库单位征集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Y-GK-(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2025年宣传礼品入库单位征集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经 (略) (略) 1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89%

2、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 (略) 123-127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90%

3、供应商名称:泾县泾锦程酒业商行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 (略) 场9幢18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90%

四、废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废标理由:经评标委员会研讨一致认定,该供应商报价异常, (略) 场正常价格, (略) 理。

五、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37.78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明志,胡素梅、郑叶(征集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征集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泾县铜源 (略) 、安徽名洋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 (略) 211号,泾县泾 (略) 御溪相府门面房24-6号,联系电话:(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安徽泾县铜源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名洋 (略)

联系人:文工

电话:(略)

安徽泾县铜源 (略)

安徽名洋 (略)

2025年1月23日

一、项目编号:MY-GK-(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2025年宣传礼品入库单位征集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经 (略) (略) 1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89%

2、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 (略) 123-127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90%

3、供应商名称:泾县泾锦程酒业商行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 (略) 场9幢18号

成交金额:下浮费率90%

四、废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废标理由:经评标委员会研讨一致认定,该供应商报价异常, (略) 场正常价格, (略) 理。

五、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37.78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明志,胡素梅、郑叶(征集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征集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泾县铜源 (略) 、安徽名洋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 (略) 211号,泾县泾 (略) 御溪相府门面房24-6号,联系电话:(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安徽泾县铜源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名洋 (略)

联系人:文工

电话:(略)

安徽泾县铜源 (略)

安徽名洋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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