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里吴区域水域调整一期-中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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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里吴区域水域调整一期-中标前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域水域调整一期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05-2025年1月26日20:05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资格能力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综合

得分

排序

企业

资质

其他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河南省 (略)

767.495

180

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王公理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豫*

98.68

1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安徽 (略)

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未提供岗位证书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2

(略)

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3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经理姓名与提供的企业经理证书的姓名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4

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

杭州萧山 (略)

代理机构

浙 (略)

联系人

(略) (略) 北干 (略) 1038号水务大厦C座23楼

联系人

汤利红

联系电话

王柠昊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略) (略) 358号汇通大厦4幢15楼

注:1、评定分离项目排序无需填写;

2、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3、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栏,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公示,如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等;

4、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域水域调整一期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05-2025年1月26日20:05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资格能力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综合

得分

排序

企业

资质

其他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河南省 (略)

767.495

180

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王公理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豫*

98.68

1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安徽 (略)

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未提供岗位证书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2

(略)

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3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经理姓名与提供的企业经理证书的姓名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4

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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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

杭州萧山 (略)

代理机构

浙 (略)

联系人

(略) (略) 北干 (略) 1038号水务大厦C座23楼

联系人

汤利红

联系电话

王柠昊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略) (略) 358号汇通大厦4幢15楼

注:1、评定分离项目排序无需填写;

2、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3、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栏,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公示,如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等;

4、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域水域调整一期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05-2025年1月26日20:05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资格能力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综合

得分

排序

企业

资质

其他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河南省 (略)

767.495

180

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王公理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豫*

98.68

1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安徽 (略)

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未提供岗位证书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2

(略)

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3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经理姓名与提供的企业经理证书的姓名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4

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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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

杭州萧山 (略)

代理机构

浙 (略)

联系人

(略) (略) 北干 (略) 1038号水务大厦C座23楼

联系人

汤利红

联系电话

王柠昊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略) (略) 358号汇通大厦4幢15楼

注:1、评定分离项目排序无需填写;

2、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3、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栏,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公示,如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等;

4、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域水域调整一期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05-2025年1月26日20:05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资格能力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综合

得分

排序

企业

资质

其他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河南省 (略)

767.495

180

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王公理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豫*

98.68

1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安徽 (略)

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未提供岗位证书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2

(略)

投标文件的投标承诺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3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经理姓名与提供的企业经理证书的姓名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4

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命书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3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中(4)条款,作否 (略) 理。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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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

杭州萧山 (略)

代理机构

浙 (略)

联系人

(略) (略) 北干 (略) 1038号水务大厦C座23楼

联系人

汤利红

联系电话

王柠昊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略) (略) 358号汇通大厦4幢15楼

注:1、评定分离项目排序无需填写;

2、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3、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栏,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公示,如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等;

4、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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