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5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80%; (略).63元 | ||||||
项目编码 | (略)(略)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固定费率(%) | 投标总报价(元)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78.50 | (略).3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周云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略) | |
第二名 | 浙江 (略) | 79.83 | (略).9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刘尔山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略) | |
第三名 | 北京兴电 (略) | 74.40 | (略).2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于振毅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候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名候选人浙江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名候选人北京兴电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河南省 (略) :计费基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5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否决投标。 2、重庆三环 (略)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2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3、 (略) 建设 (略)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2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方案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都符合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巍 ,联系电话:(略))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重庆 (略) 2025年1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5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80%; (略).63元 | ||||||
项目编码 | (略)(略)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固定费率(%) | 投标总报价(元)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78.50 | (略).3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周云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略) | |
第二名 | 浙江 (略) | 79.83 | (略).9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刘尔山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略) | |
第三名 | 北京兴电 (略) | 74.40 | (略).2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于振毅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略)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候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名候选人浙江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名候选人北京兴电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河南省 (略) :计费基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5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否决投标。 2、重庆三环 (略)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2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3、 (略) 建设 (略)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之“A-22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方案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都符合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 (略) (联系人:余巍 ,联系电话:(略))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重庆 (略) 2025年1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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