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四川溯源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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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四川溯源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九寨 (略)

(略) 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13层1307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作为九寨沟县林 (略) *勿海大熊猫保护研究园基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9〕89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部分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款“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之规定。以上事实有九寨沟县综合 (略) 案件移送函( (略) 案移字〔2023〕108号)、九寨沟县综合 (略) 询问笔录(两份)为证。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之规定, (略) 作出:处罚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零*角*分,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大写:*万*仟*佰元整) (略) 罚。

九寨 (略)

2025年1月24日

九寨 (略)

(略) 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13层1307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作为九寨沟县林 (略) *勿海大熊猫保护研究园基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9〕89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部分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款“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之规定。以上事实有九寨沟县综合 (略) 案件移送函( (略) 案移字〔2023〕108号)、九寨沟县综合 (略) 询问笔录(两份)为证。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之规定, (略) 作出:处罚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零*角*分,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大写:*万*仟*佰元整) (略) 罚。

九寨 (略)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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