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古镇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挂牌(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10-2024-0110中山市古镇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5-01-2412信息来源: (略) (略)

若存在附件,请 (略) 下载
成交信息
竞得人: 广东欧为 (略) (竞买号:9148)
成交总价 : 2165.(略)元
成交时间: 2025-01-24 10: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10-2024-0110 宗地位置: (略) 古 (略)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略).21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01-23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略)元 起始价: 2165.(略)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5-01-14 00: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5-01-23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5-01-14 00: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24 10:30:00
动工时间: 2026-03-29 竣工时间: 2027-03-29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3.5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略).2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7982.57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①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②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3.鼓励地下停车及停车楼停车。停车库(场)机动车出入口应设在基 (略) 上,不 (略) 道路连接。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4.不鼓励采用机械停车位,因条件限制,确需配机械停车位的,不应超过应配小汽车停车位的10%。
5.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比例≥10%;按《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新建项目未建设充电桩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用电容量预留)。
6.配建的非机动车泊位不少于10%应设置充电插座并满足消防要求。电动自行车位属于非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原则上按每车2.0m*0.8m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
7.设置一个用地面积100-1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
8.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9.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10-2024-0110)执行。
(略) (略)
2025年01月24日
[挂牌(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10-2024-0110中山市古镇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5-01-2412信息来源: (略) (略)

若存在附件,请 (略) 下载
成交信息
竞得人: 广东欧为 (略) (竞买号:9148)
成交总价 : 2165.(略)元
成交时间: 2025-01-24 10: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10-2024-0110 宗地位置: (略) 古 (略)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略).21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01-23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略)元 起始价: 2165.(略)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5-01-14 00: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5-01-23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5-01-14 00: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24 10:30:00
动工时间: 2026-03-29 竣工时间: 2027-03-29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3.5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略).2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7982.57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①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②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3.鼓励地下停车及停车楼停车。停车库(场)机动车出入口应设在基 (略) 上,不 (略) 道路连接。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4.不鼓励采用机械停车位,因条件限制,确需配机械停车位的,不应超过应配小汽车停车位的10%。
5.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比例≥10%;按《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新建项目未建设充电桩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用电容量预留)。
6.配建的非机动车泊位不少于10%应设置充电插座并满足消防要求。电动自行车位属于非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原则上按每车2.0m*0.8m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
7.设置一个用地面积100-1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
8.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9.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10-2024-0110)执行。
(略) (略)
2025年01月24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