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永汉镇圩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略)-04-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二)评标地点: (略) (略) 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① (略) (略) ;②中盛 (略) ;③海德 (略) 。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3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如下: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二)定标地点: (略) (略) 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海德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盛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 (略) (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海德 (略) | ||||||||||||||
下浮率 | 23.00%((略).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施美娟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盛 (略) | ||||||||||||||
下浮率 | 21.00%((略).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宋志荣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21.50%((略).5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李艳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略) 龙门县永 (略) 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 (略)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 (略) 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02月0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略))。 |
招标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龙门县龙旭 (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1-23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24
公示结束时间:2025-02-05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略)-04-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县永汉镇圩镇 (略) 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二)评标地点: (略) (略) 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① (略) (略) ;②中盛 (略) ;③海德 (略) 。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3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如下: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二)定标地点: (略) (略) 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海德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盛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 (略) (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海德 (略) | ||||||||||||||
下浮率 | 23.00%((略).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施美娟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盛 (略) | ||||||||||||||
下浮率 | 21.00%((略).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宋志荣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21.50%((略).5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李艳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2.1资质及2.2资质: 2.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略) 页截图)。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略) 龙门县永 (略) 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 (略) | 联系电话 | 0752-(略)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 (略) 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02月0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略))。 |
招标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龙门县龙旭 (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1-23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24
公示结束时间: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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