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视频监视及网络安全检查维护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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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视频监视及网络安全检查维护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KZ2025–001/CG*

二、项目名称: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城关镇南溪公馆5栋119号商铺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

服务范围: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磊、潘祖聪、马欣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龙河口水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万佛湖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诚、秦瀚翔

电 话:0551-*、*

十、附件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HKZ2025–001/CG*

二、项目名称: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城关镇南溪公馆5栋119号商铺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

服务范围:水利视 (略) 络安全检查维护,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磊、潘祖聪、马欣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龙河口水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万佛湖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诚、秦瀚翔

电 话:0551-*、*

十、附件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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