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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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 dd0#f4-44eb-9465-dbcd5f1da176 2025-01-23 09:3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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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3963号智能装备科 (略) 二楼202室

成交金额:#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略) 部墙体及室内门拆除、原装饰面拆除、新建隔墙、地面铺装、墙面装饰施工、天花施工、电气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黄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斌、汪自友、余信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 (略) 大厦10楼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

2025年1月24日

, (略) , (略)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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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3963号智能装备科 (略) 二楼202室

成交金额:#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大楼一二楼)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略) 部墙体及室内门拆除、原装饰面拆除、新建隔墙、地面铺装、墙面装饰施工、天花施工、电气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黄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斌、汪自友、余信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 (略) 大厦10楼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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