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施工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商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施工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 | ||||||||
项目名称: 商河经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施工 1标段 | ||||||||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5年),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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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 |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 | ||||||||
项目名称: 商河经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施工 1标段 | ||||||||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5年),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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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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