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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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略)-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千人桥镇、汤池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南港镇,约20.(略)亩。

服务要求:本轮延包需完成将舒城县承包地现状信息全部摸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信息(发包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承包方信息(含户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成员关系等)、地块信息(含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对应权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指导并协助乡镇、村组完成延包合同签订工作;配合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延包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士刚、鲍官(略)、唐永光、聂婉琼、李家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9。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 (略) (略) 交叉口向东约150米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 (略)

地 址: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汉嘉酒店旁一楼( (略) 北侧)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0564-(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略)-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千人桥镇、汤池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南港镇,约20.(略)亩。

服务要求:本轮延包需完成将舒城县承包地现状信息全部摸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信息(发包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承包方信息(含户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成员关系等)、地块信息(含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对应权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指导并协助乡镇、村组完成延包合同签订工作;配合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延包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士刚、鲍官(略)、唐永光、聂婉琼、李家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9。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 (略) (略) 交叉口向东约150米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 (略)

地 址: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汉嘉酒店旁一楼( (略) 北侧)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0564-(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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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S(略)-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千人桥镇、汤池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南港镇,约20.(略)亩。

服务要求:本轮延包需完成将舒城县承包地现状信息全部摸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信息(发包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承包方信息(含户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成员关系等)、地块信息(含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对应权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指导并协助乡镇、村组完成延包合同签订工作;配合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延包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士刚、鲍官(略)、唐永光、聂婉琼、李家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9。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 (略) (略) 交叉口向东约150米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 (略)

地 址: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汉嘉酒店旁一楼( (略) 北侧)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0564-(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略)-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陕西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5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千人桥镇、汤池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南港镇,约20.(略)亩。

服务要求:本轮延包需完成将舒城县承包地现状信息全部摸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信息(发包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承包方信息(含户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成员关系等)、地块信息(含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对应权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指导并协助乡镇、村组完成延包合同签订工作;配合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延包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士刚、鲍官(略)、唐永光、聂婉琼、李家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9。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 (略) (略) 交叉口向东约150米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 (略)

地 址: (略) 舒城县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汉嘉酒店旁一楼( (略) 北侧)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056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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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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