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新市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成交公告
枣阳市新市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成交公告
日期:2025-01-26 11:09 来源: (略) 金 (略)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项目编号:ZYJGJ-CS-2025-GC0201
二、项目名称: (略) 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襄阳鸿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镇赤眉街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63元(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名称: (略) 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
施工范围: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王本智
执业证书信息:鄂(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邬向阳、习心旺、曹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东李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镇东李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金 (略)
地址: (略) (略) 浕水(略)号9栋9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略)
日期:2025-01-26 11:09 来源: (略) 金 (略)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项目编号:ZYJGJ-CS-2025-GC0201
二、项目名称: (略) 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襄阳鸿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镇赤眉街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63元(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名称: (略) 镇东李湾村堰塘清淤护坡工程
施工范围: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王本智
执业证书信息:鄂(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邬向阳、习心旺、曹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东李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镇东李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金 (略)
地址: (略) (略) 浕水(略)号9栋9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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