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采购人要求,街道做好民政社工站日常运营及管理,协助街道重点在社会救助领域、残疾人领域、老年人领域、儿童领域、公益慈善领域及其他民政领域开展社会工作,街道社工站和村(居)社工室具体服务内容清单按上述五大主要服务领域为主。
1.3根据街道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1个以上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开展大型活动1次(50人以上),中型活动2次(30人以上),小组服务4个,个案服务10个。
1.4每年每个站需走访群众200人以上(其中养老服务类需走访老年人150人以上),需有详细联系方式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支 (略) 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完 (略) (略) 部署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工作;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学资格证书。
2.2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一年内项目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次;如需更换,须 (略) (略) 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3.2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挂牌的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标牌,标牌名称为: (略) (略) 街道民政社工站、 (略) *家岭街道民政社工站、 (略) (略) 街道民政社工站、 (略) 新河街道民政社工站。
4.其他要求4.1制度建设:街道民政社工站要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培训、督导、监测等服务数据记录。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一季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季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季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末期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沙溁湾支行( (略) 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2)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2-01 —— 2026-01-31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街道、 (略) *家岭街道、 (略) (略) 街道、 (略) 新河街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一次考核,季度考核指标将依据全年度评估指标量化后进行计分,考核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记录;如年末指标达成率100%视为合格,全额支付全年款项;年末总评估指标不达标则按比例扣除相关款项,指标达成率由采购人及由采购人邀请的相关评估专家小组综合评定结果为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启动验收程序:每季度由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中标服务单位先进行自查,再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本单位财务科室、本单位采购管理科室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以及验收方案的确认;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对验收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并出具确认验收书;
(4)实施项目验收:采购人确认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5)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服务单位须将服务过程中所有涉及资料(活动方案、执行过程资料、活动成效报告、活动满意度反馈等)、影像资料(活动现场照片及录像资料(如有)等)及验收相关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采购人归档保存。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每年每个站需走访群众200人以上(其中养老服务类需走访老年人150人以上),需有详细联系方式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支 (略) 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完 (略) (略) 部署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工作;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学习课堂、文化活动4次以上。
2.每年每个站点由民政社工站主导策划的活动或 (略) 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次。
3.定期对各站点开展内部督导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街道民政社工站驻站社 (略) 、区两级专业督导均不少于24小时,专业培训不少于20、40小时。
4.每个民政社工站3年内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注册活跃志愿者100人以上、每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协助设立1支以上村(社区)发展基金,引导建设1个以上村(社区)公益空间。
5.每次活动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具体活动方案递交采购人报备。
6.及时做好湖南省街道民政社工站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等日常管理。每个站按时提交月度和季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定期将服务成效进行总结提炼,为下一阶段的服务设计和开展提供依据,为服务的进一步提升和创新提供基础。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中标服务单位应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按时发放薪酬;负责为项目团队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对派出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提供其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由
此带来的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
(6)履约验收标准:
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服务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需求《附件1:2024-2026 (略) (略)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站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2024-2026 (略) (略)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机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考核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1*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 (略) 社工总站对街道社工站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年度合同续签、项目经费调整、给予奖励等的依据。如有未经采购人同意认可降低服务标准和内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方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的,*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并追究责任。
(3)*方拥有本项目产生的报告、音频、视频、照片、课件、手册等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所有权,*方可将上述资料无偿用于公益服务和研究。
(4)*方有权督促*方为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根据工作所需进行分工。
(5)*方有权对*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业务监督、服务指导及综合评估工作,*方须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6)*方应尊重*方的工作成果,督促、协调服务单位(街道)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7)*方督促服务单位(街道)合力使用该项目工作人员,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项目社工人员行政化倾向。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方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时 (略) (略) 及区社工总站提交季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方应与项目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3)*方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对社工站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程序符合现行财政政策规定。
(4)*方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服务场所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制度。对社工人员建档管理,做到一人一档。
(5)*方在收取*方拨付的款项前,需提供给*方正式的票据和有关的资料。
(6)*方除应做好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及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外,还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其办理人身安全保障和意外伤害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均由*方负责(保险种类由*方自行选择)。
(7)*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如构成侵权行为,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8)*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方及项目服务对象提供的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应当保密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方保证将保密资料仅用于本协议有关的用途。未经*方及服务对象书面同意,*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和提供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保密资料。如构成侵权行为,应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略) 项目拨款未能在上述约定付款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到*方账上或遇财政系统关账等原因,而导致*方未按时付款的,不视为*方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方有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方可向*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方应返还已经拨付的项目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如给*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需要退还*方所有已收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6.*方如果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质量遭到两次服务对象严重投诉,经查证投诉真实的。
7.合同期内出现*方在工作方面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挪用资金或将项目转包、分包等情形之一,或出现其他不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
8.*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
9.如果*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方负责 (略) 理,*方不承担责任,在 (略) 理妥当前,*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款项。
10.*方对*方服务项目进行审计中发现重大财务问题的,该次评估结果不合格。*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的变变更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