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丹江口库区郧西县20座尾矿库销号治理工程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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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丹江口库区郧西县20座尾矿库销号治理工程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YX-#QG-#
一、招标概况
环丹 (略) 郧西县20座尾矿库销号治理工程二标段于2024年12月31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22日在郧西开标室2开标,并于2025年01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郧西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陕西 (略) 陕西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95 #.02 #.54 #.61 #.59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董二刚 朱纯玉 李英 石雷 王瑶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陕# 陕#2 鄂# 晋#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郧西县 (略)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2号
联系人:杨先平
电话(传真):0719-#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3号
联系人:彭安兵
电话(传真):0719-#
3.行业主管部门:郧西县住房和 (略)
地址:郧西县城隍街35号
联系人:建工股
电话(传真):07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郧西县发 (略)
地址:郧西县富康大道19号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26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YX-#QG-#.zip

信息来源:http://**-#b5c-9c50-9308be7f23a0.html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YX-#QG-#
一、招标概况
环丹 (略) 郧西县20座尾矿库销号治理工程二标段于2024年12月31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22日在郧西开标室2开标,并于2025年01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郧西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陕西 (略) 陕西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95 #.02 #.54 #.61 #.59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董二刚 朱纯玉 李英 石雷 王瑶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陕# 陕#2 鄂# 晋#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郧西县 (略)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2号
联系人:杨先平
电话(传真):0719-#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3号
联系人:彭安兵
电话(传真):0719-#
3.行业主管部门:郧西县住房和 (略)
地址:郧西县城隍街35号
联系人:建工股
电话(传真):07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郧西县发 (略)
地址:郧西县富康大道19号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26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YX-#QG-#.zip

信息来源:http://**-#b5c-9c50-9308be7f23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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