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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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龙泉市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屏南镇 (略)

二、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

三、 采购编号:*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7日

六、 定标日期:2025年1月27日

七、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00元

(略) (略)

(略) (略) 龙 (略) 茂新华龙郦都一楼商场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刘胜波(组长)、项学君、周益华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屏南镇 (略)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屏南镇坪田村屏南街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 (略)

项目负责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楼

(略) 屏南镇 (略)

丽水 (略)

2025年1月27日



龙泉市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屏南镇 (略)

二、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周铺垟村“数字野茶”茶旅综合体(电器、家具等采购部分)

三、 采购编号:*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7日

六、 定标日期:2025年1月27日

七、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00元

(略) (略)

(略) (略) 龙 (略) 茂新华龙郦都一楼商场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刘胜波(组长)、项学君、周益华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屏南镇 (略)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屏南镇坪田村屏南街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 (略)

项目负责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楼

(略) 屏南镇 (略)

丽水 (略)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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