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罗阳街道桥西四路37、39、41、43号商铺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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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罗阳街道桥西四路37、39、41、43号商铺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博罗县罗阳街 (略) 37、39、41、43号商铺 组织方: (略) (略) 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博罗[2025]004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 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928 竞买保证金(万元): 1.85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时10分
成交人: 吴冠荣 成交价(万元): 0.948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博罗县 (略) 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 (略) 阳明花园十七座103号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79.3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192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 (略) (略) 内鱼塘三 (略) 旧址旱塘两口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公庄镇,为鱼塘、旱塘,使用面积约4亩。

3、标的用途:(1)该鱼塘仅限用于养殖用途;早塘维持现状。如需改变用途性质,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并获得审批;(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年。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7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 (略) 37、39、41、43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343.44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85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博罗县石 (略) 东侧(长康街2号)楼房第一层、第二层房屋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石湾镇,为双层房屋,使用面积约219.38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五:

1、标的名称:博罗县园洲镇 (略) 场14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六:

1、标的名称:博罗县园洲镇 (略) 场15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528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七: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 (略) 101、102号第一、二层房屋(第二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98.1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10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略) 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 (略) 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 (略) 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 (略) 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 (略) 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 (略)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博罗县罗阳街 (略) 37、39、41、43号商铺 组织方: (略) (略) 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博罗[2025]004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 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928 竞买保证金(万元): 1.85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时10分
成交人: 吴冠荣 成交价(万元): 0.948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博罗县 (略) 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 (略) 阳明花园十七座103号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79.3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192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博罗县公 (略) (略) 内鱼塘三 (略) 旧址旱塘两口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公庄镇,为鱼塘、旱塘,使用面积约4亩。

3、标的用途:(1)该鱼塘仅限用于养殖用途;早塘维持现状。如需改变用途性质,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并获得审批;(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年。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7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 (略) 37、39、41、43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343.44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1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85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博罗县石 (略) 东侧(长康街2号)楼房第一层、第二层房屋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石湾镇,为双层房屋,使用面积约219.38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五:

1、标的名称:博罗县园洲镇 (略) 场14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六:

1、标的名称:博罗县园洲镇 (略) 场15号商铺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528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七:

1、标的名称: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 (略) 101、102号第一、二层房屋(第二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98.1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1060 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略) 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 (略) 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 (略) 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 (略) 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 (略) 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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