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院区锅炉维保服务结果公告
沈抚院区锅炉维保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B-11-23)室
中标(成交)金额:704,100(元)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服务类
名称: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C#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维保锅炉总量:1吨热水锅炉3台,6吨采暖锅炉2台。4吨蒸汽锅炉2 台,总计7台锅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维保锅炉总量:1吨热水锅炉3台,6吨采暖锅炉2台。4吨蒸汽锅炉2 台,总计7台锅炉。1、日常运营工作;1.1运行前技术条件确认和安全监察;1.2满足运行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正常运行;1.3运行巡检和安全检查;1.4运行能耗数据记录、监察;1.5运行安全数据记录、监察;1.6设备运行情况记录;1.7填写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故障记录、培训记录、维修记录和访客记录等;2、日常保养;2.1按照水系统日常保养规范和规程保养,并排污;2.2按照电系统日常保养规范和规程检查和保养;2.3按照燃气系统、排烟系统保养规范和规程检查和保养;2.4按照通风系统保养检查规范和规程操作;2.5按照照明系统保养检查规范和规程操作;2.6所有机械设备和动力按照相关规程检查、保养和规程操作;2.7检查锅炉房排污系统;2.8检查锅炉房安全、防水、防火系统;3、约定维护工作;3.1按照设备定期保养规范执行;3.2按照水、电、气、通风、消防、自控和安防系统定期保养规范执行;3.3锅炉及配套设备、仪表、阀门的定期年检和校验;4抢修维修工作;4.1故障诊断流程,精准判断故障;4.2确定故障排除和维修方案,条件允许提供书面方案;4.3按照故障维修方案执行,排除故障;4.4维修后设备参数评价报告;4.5抢修、维修报告书;含人力、物资、财力消耗和损失评估;4.6综合书面报告提供、签字确认、通报和存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仲涛、邵勇、李程、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3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刘戎、王亚男、王一迪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009.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文件1.6终稿.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B-11-23)室
中标(成交)金额:704,100(元)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服务类
名称: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C#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维保锅炉总量:1吨热水锅炉3台,6吨采暖锅炉2台。4吨蒸汽锅炉2 台,总计7台锅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维保锅炉总量:1吨热水锅炉3台,6吨采暖锅炉2台。4吨蒸汽锅炉2 台,总计7台锅炉。1、日常运营工作;1.1运行前技术条件确认和安全监察;1.2满足运行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正常运行;1.3运行巡检和安全检查;1.4运行能耗数据记录、监察;1.5运行安全数据记录、监察;1.6设备运行情况记录;1.7填写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故障记录、培训记录、维修记录和访客记录等;2、日常保养;2.1按照水系统日常保养规范和规程保养,并排污;2.2按照电系统日常保养规范和规程检查和保养;2.3按照燃气系统、排烟系统保养规范和规程检查和保养;2.4按照通风系统保养检查规范和规程操作;2.5按照照明系统保养检查规范和规程操作;2.6所有机械设备和动力按照相关规程检查、保养和规程操作;2.7检查锅炉房排污系统;2.8检查锅炉房安全、防水、防火系统;3、约定维护工作;3.1按照设备定期保养规范执行;3.2按照水、电、气、通风、消防、自控和安防系统定期保养规范执行;3.3锅炉及配套设备、仪表、阀门的定期年检和校验;4抢修维修工作;4.1故障诊断流程,精准判断故障;4.2确定故障排除和维修方案,条件允许提供书面方案;4.3按照故障维修方案执行,排除故障;4.4维修后设备参数评价报告;4.5抢修、维修报告书;含人力、物资、财力消耗和损失评估;4.6综合书面报告提供、签字确认、通报和存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仲涛、邵勇、李程、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3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刘戎、王亚男、王一迪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009.辽 (略) (略) 区锅炉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文件1.6终稿.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区锅炉维保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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