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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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3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城 (略) (略) 6#138-238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青菜、大白菜等

品牌(如有):舒丰、舒丰等

规格型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由采购人依法委托有资质 (略) 出具的同期食材价格信息采集数据*综合折扣率85%。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光意、罗先云、张志刚、韩蔚峰、*进展、桂久利、赵雪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人民币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 (略) 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 (略)

地 址:霍邱县城 (略) 政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金城新都汇20栋206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3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4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城 (略) (略) 6#138-238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青菜、大白菜等

品牌(如有):舒丰、舒丰等

规格型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由采购人依法委托有资质 (略) 出具的同期食材价格信息采集数据*综合折扣率85%。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光意、罗先云、张志刚、韩蔚峰、*进展、桂久利、赵雪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人民币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 (略) 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 (略)

地 址:霍邱县城 (略) 政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金城新都汇20栋206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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