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 (略) 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 (略) 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5日
开标日期:2025年2月5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黄山大厦 (略)
地 址: (略) (略) 111号黄山大厦4楼
1.招标人
名 称:淮北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100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56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鼎信数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188号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张春梅、代煜
电 话:0551-#-8643、#
公示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864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80%,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万元。如按上述标准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定额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 (略) (略)
2025年2月6日
淮北师范大学 (略) 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 (略) 学生四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5日
开标日期:2025年2月5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黄山大厦 (略)
地 址: (略) (略) 111号黄山大厦4楼
1.招标人
名 称:淮北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100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56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鼎信数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188号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张春梅、代煜
电 话:0551-#-8643、#
公示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864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80%,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万元。如按上述标准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定额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 (略)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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