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F-2025-010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街 (略) 419号曙光新村内(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 (略) 附属楼一层101、102号)
成交报价:伙食费的2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 服务要求:为满足学校学生食堂日常餐饮卫生制作及洁净餐饮服务要求,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品质,拟采购供应商对学生食堂提供食品加工制作等餐饮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资金落实且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晨晨(组长)、刘正操、唐晓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濉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略) 153号旧日报社大楼2楼
联系电话:(略)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 (略) 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
地 址:濉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3号旧日报社大楼2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略)
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F-2025-010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街 (略) 419号曙光新村内(安徽省省直机关曙光新 (略) 附属楼一层101、102号)
成交报价:伙食费的2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 服务要求:为满足学校学生食堂日常餐饮卫生制作及洁净餐饮服务要求,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品质,拟采购供应商对学生食堂提供食品加工制作等餐饮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资金落实且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晨晨(组长)、刘正操、唐晓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濉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略) 153号旧日报社大楼2楼
联系电话:(略)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 (略) 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
地 址:濉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3号旧日报社大楼2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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