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2001
本项目于2025年2月1 (略) (略) 连城分中心(连 (略) 宝龙广场3楼)开标室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人:连城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连城县武术综合训练馆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
2.项目名称: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推荐一名):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及查询结果,向招标人推荐“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福建 (略) ; 中标价:*元;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工期:120个日历天。
5.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编号:
项目负责人:谢旋,培训证书号:证字第35*-110号。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登祥、吴强、胡梦熊;
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8.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招 标 人:连城县文物保护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盖章)
2025年2月11日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2001
本项目于2025年2月1 (略) (略) 连城分中心(连 (略) 宝龙广场3楼)开标室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人:连城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连城县武术综合训练馆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
2.项目名称: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推荐一名):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及查询结果,向招标人推荐“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城县芷溪古建筑群之吉昌堂修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福建 (略) ; 中标价:*元;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工期:120个日历天。
5.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编号:
项目负责人:谢旋,培训证书号:证字第35*-110号。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登祥、吴强、胡梦熊;
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8.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招 标 人:连城县文物保护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盖章)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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