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 、结算单价=单价上限值* (1- 中标优惠率);
2.2 、单项业务完成后凭中标人出具的发票按实结算 ,结算金额=结算单价*采购人签认的现场签证数据(实际使用的人工 、机械数据);
2.3 、该项目预算(略)元/年为预估金额 ,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但年度结算总金额不超过(略)元。
收款账户: 湖南农村商业银行(长沙 (略) :(略)6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4-11-30 —— 2025-11-29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指定范围内? (湘湖街道 、马王堆街道 、火星街道 、东屯渡街道 、东岸街道 、东湖街道 、马坡岭街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 (略) 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 、省 、市 、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 、省 、市 、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6 . (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投标人在投标前 ,如需踏勘现场 ,有关费用自理 ,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 、服装 、日常消耗品 ,以及培训 、人工 、管理 、保险 、财务等所有费用 ,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3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单次采购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 ,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 、工具费 、人工费 、手 续费 、差旅费 、食宿费和加班费等 ,由于搬运、装卸 、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 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 ,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 息2.9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 、政府换届 、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 、合同约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争议经协商 ,委托鉴定 、审核 、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 、审核 、也不申请调解的 ,采取 (略) (略) 提起诉讼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 (略) 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 (略) 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 、物损失的 , 中标人应负全部赔 偿责任。
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 ,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 、中标人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 ,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 。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5 、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 、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 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6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6. 1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5(含)分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1个月度内考核扣分达到1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1个月;一个季度内扣分达到20(含)分的停止分配业务6个月;一个年度内考核扣分达到30(含)分的本年度不再进行业务分配;停止分配业务期间由另一 中标人承接相关业务;年度内考核扣分达40(含)分的 ,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
6.2年度内考核扣分达10(含)分的中标人 ,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 ,扣分达20(含)分的中标人 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 (略) 理责任人的意见 ,扣分达30(含)分的中标人在恢复分配业务时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6)履约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 、省 、市 、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 、省 、市 、县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6 . (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投标人在投标前 ,如需踏勘现场 ,有关费用自理 ,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 、服装 、日常消耗品 ,以及培训 、人工 、管理 、保险 、财务等所有费用 ,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3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单次采购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 ,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 、工具费 、人工费 、手 续费 、差旅费 、食宿费和加班费等 ,由于搬运、装卸 、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 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 ,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 息2.9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 、政府换届 、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 、合同约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争议经协商 ,委托鉴定 、审核 、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 、审核 、也不申请调解的 ,采取 (略) (略) 提起诉讼
。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双方协商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双方协商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双方协商
十、违约责任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协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双方协商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协商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双方协商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