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公开招标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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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公开招标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 (略)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仅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 (略) 理预案,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YT-#-031-2-02

二、项目名称: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

三、唱价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7人组成,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深圳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深圳 (略) (信用代码:#69M)

不含税总价报价:#

税率:13%

含税总价报价:#.73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深圳 (略) 资格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勾慧敏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朱先生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022-#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电 话:#

联 系 人:勾慧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5年2月11日

,江苏, (略) , (略) ,天津,南京,深圳

中 (略)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仅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 (略) 理预案,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YT-#-031-2-02

二、项目名称:能源电供热系统备用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

三、唱价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7人组成,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深圳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深圳 (略) (信用代码:#69M)

不含税总价报价:#

税率:13%

含税总价报价:#.73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深圳 (略) 资格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勾慧敏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朱先生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022-#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电 话:#

联 系 人:勾慧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5年2月11日

,江苏, (略) , (略) ,天津,南京,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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