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大米一批-成交公示
罚没大米一批-成交公示
(略) (略) 场 (略) 罚没大米一批
(略) (略) 场 (略) 罚没的超过保质期、不合格的大米一批,因存放时间较长已有霉变生虫情况。标的规格及数量:2.5Kg/袋有250袋、25Kg/袋有772袋、散装大米435g。标的评估值4.#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4.#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starttime]起至[endtime]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详细查阅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外观、品质、质量、重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系超过保质期、不合格产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将标的作为食品食用或者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原材料进行使用,不得进行二次销售流通。受让方将标的作为其它用途 (略) 置时,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受让方 (略) 置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转让方在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移交标的,受让方在移交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标的搬迁、装车、运输等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的看管、搬迁、装车、运输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迁、装车、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一、本次交易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二、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移交以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内容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备查资料:《评估报告书》。
报名联系方式:张老师 熊老师 023-# #
交易所地址: (略) (略) 璧城街道兴旺正街9号附51号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
标的查勘地址: (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所、 (略) (略) 璧泉 (略) 20号(A-1物流仓库)
(略) (略) 场 (略) 罚没大米一批
(略) (略) 场 (略) 罚没的超过保质期、不合格的大米一批,因存放时间较长已有霉变生虫情况。标的规格及数量:2.5Kg/袋有250袋、25Kg/袋有772袋、散装大米435g。标的评估值4.#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4.#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starttime]起至[endtime]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详细查阅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外观、品质、质量、重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系超过保质期、不合格产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将标的作为食品食用或者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原材料进行使用,不得进行二次销售流通。受让方将标的作为其它用途 (略) 置时,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受让方 (略) 置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转让方在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移交标的,受让方在移交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标的搬迁、装车、运输等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的看管、搬迁、装车、运输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迁、装车、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一、本次交易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二、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移交以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内容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备查资料:《评估报告书》。
报名联系方式:张老师 熊老师 023-# #
交易所地址: (略) (略) 璧城街道兴旺正街9号附51号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
标的查勘地址: (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所、 (略) (略) 璧泉 (略) 20号(A-1物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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