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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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3C0008 FS(略)号

二、项目名称:怀 (略) 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7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 (略) 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响应《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为服务实战,确保公安机关安保维稳、执法办案、行 (略) 罚等工作要求, (略) 决定采购 25 辆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镇斌、王玉、陈丽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43号,联系电话:0556-(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略),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46号

联系方式:055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143号

联系方式:055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石刚

电   话:0556-(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记录表

4.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怀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3C0008 FS(略)号

二、项目名称:怀 (略) 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7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 (略) 2025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响应《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为服务实战,确保公安机关安保维稳、执法办案、行 (略) 罚等工作要求, (略) 决定采购 25 辆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镇斌、王玉、陈丽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43号,联系电话:0556-(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略),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46号

联系方式:055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143号

联系方式:055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石刚

电   话:0556-(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记录表

4.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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