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乡村振兴及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驻训保障楼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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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乡村振兴及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驻训保障楼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D-#FJ-#
一、招标概况
(略) (略) 万店镇乡村振兴及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驻训保障楼于2025年01月1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2月11日 (略) 三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随安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湖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13 #.42 #.04 #.70 #.19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谌琴 倪光复 石君 熊琴 包红兰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随安 (略)
地址: (略) (略) 季梁大道18号
联系人:汪浩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 (略)
地址: (略) (略) 208号
联系人:吕波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沿河大道116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略) 发 (略)
地址: (略) 乌龙巷4号
联系人:邓萍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 (略)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 (略) 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 (略) 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2月12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D-#FJ-#
一、招标概况
(略) (略) 万店镇乡村振兴及产城融合建设项目配套驻训保障楼于2025年01月1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2月11日 (略) 三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随安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湖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13 #.42 #.04 #.70 #.19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谌琴 倪光复 石君 熊琴 包红兰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随安 (略)
地址: (略) (略) 季梁大道18号
联系人:汪浩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 (略)
地址: (略) (略) 208号
联系人:吕波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沿河大道116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略) 发 (略)
地址: (略) 乌龙巷4号
联系人:邓萍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 (略)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 (略) 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 (略) 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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