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局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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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略)

二、项目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品品厨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凌空二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服务类

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C(略)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服务,配送米、面、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海鲜肉类,蛋、熟食、咸菜、水果、蔬菜、干调、酸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协助采购人采购 (略) 农副产品,年度采购比例不低于6%,具体采购比例、方式以及数量以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一次),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服务标准:(1)肉类标准:(略)、(略)(略)、(略)(略)(略)(略)等。(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3)蔬果类行准:(略)(略)GB(略).2-2001、 (略)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宇峰、王海、杨波、吕荣文、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略).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场 (略)             

地址:  (略) (略) 应昌街43号              

联系方式:  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 (略)           

地址: (略) (略) 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田诗洋、高艳           

电 话:024-(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定稿--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doc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略)

二、项目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品品厨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凌空二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服务类

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C(略)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服务,配送米、面、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海鲜肉类,蛋、熟食、咸菜、水果、蔬菜、干调、酸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协助采购人采购 (略) 农副产品,年度采购比例不低于6%,具体采购比例、方式以及数量以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一次),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服务标准:(1)肉类标准:(略)、(略)(略)、(略)(略)(略)(略)等。(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3)蔬果类行准:(略)(略)GB(略).2-2001、 (略)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宇峰、王海、杨波、吕荣文、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略).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场 (略)             

地址:  (略) (略) 应昌街43号              

联系方式:  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 (略)           

地址: (略) (略) 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田诗洋、高艳           

电 话:024-(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定稿-- (略) 驻外所队食堂原料及配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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