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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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 (略) 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平 (略) 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2.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人地址: (略) 平和县小溪 (略) 82 号

3.代理机构:远瓴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6-*

4.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09:00时

5.开标地点: (略)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9.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含暂列金*.00元)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四川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暂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元(含暂列金额*.00元】

项目负责人:方刚 注册编号:川*0

11.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化工程验 收 规范》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单位:远瓴 (略)

2025年 2 月13日


平 (略) 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平 (略) 管理系统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2.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人地址: (略) 平和县小溪 (略) 82 号

3.代理机构:远瓴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6-*

4.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09:00时

5.开标地点: (略)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9.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含暂列金*.00元)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四川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暂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元(含暂列金额*.00元】

项目负责人:方刚 注册编号:川*0

11.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化工程验 收 规范》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单位:远瓴 (略)

2025年 2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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