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 (略) 四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规定,现将屏山县宏达硅矿厂(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4)并反馈屏山县自然资 (略) 317室。
(联系人:孙万松,联系电话:*)。
附件:1.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情况表
2.主要参数表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3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 (略) 四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规定,现将屏山县宏达硅矿厂(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4)并反馈屏山县自然资 (略) 317室。
(联系人:孙万松,联系电话:*)。
附件:1.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情况表
2.主要参数表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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