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框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框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03-08-04A-2025-D-E*;交通银行编号:CGXM*
二、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框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供应商,工作内 (略) 点新建、大修时的行招设计、制作、安装和日常行招维修工作。
六、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常用主材小计报价 | 常用辅材小计报价 | 旧行招拆除小计报价 |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1753.00 | 1980.89 | 832.00 | 940.16 | 39.00 | 44.07 | 95.3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1729.00 | 1884.61 | 820.00 | 893.80 | 38.80 | 42.29 | 94.5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1777.50 | 2008.58 | 843.30 | 952.93 | 40.50 | 45.77 | 93.20 |
七、否决投标情况公示
(略) 提供的2024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浙 (略) 、 (略)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 (略) 、四川千巨视觉 (略) 提供的招牌灯布、贴膜logo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相关标识产品授权书为转授权,根据其提供的授权书中载明的“被授权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上述授权转授权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的规定,故认定浙 (略) 、 (略)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 (略) 、四川千巨视觉 (略) 提供的招牌灯布、贴膜logo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相关标识产品授权书为无效授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投标。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邮件发送至:*@*q.com,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四川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8号
项目联系人:唐靖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一、招标编号:03-08-04A-2025-D-E*;交通银行编号:CGXM*
二、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框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行招制作安装供应商,工作内 (略) 点新建、大修时的行招设计、制作、安装和日常行招维修工作。
六、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常用主材小计报价 | 常用辅材小计报价 | 旧行招拆除小计报价 |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 (略) | 1753.00 | 1980.89 | 832.00 | 940.16 | 39.00 | 44.07 | 95.3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1729.00 | 1884.61 | 820.00 | 893.80 | 38.80 | 42.29 | 94.5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1777.50 | 2008.58 | 843.30 | 952.93 | 40.50 | 45.77 | 93.20 |
七、否决投标情况公示
(略) 提供的2024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浙 (略) 、 (略)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 (略) 、四川千巨视觉 (略) 提供的招牌灯布、贴膜logo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相关标识产品授权书为转授权,根据其提供的授权书中载明的“被授权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上述授权转授权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的规定,故认定浙 (略) 、 (略)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 (略) 、四川千巨视觉 (略) 提供的招牌灯布、贴膜logo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相关标识产品授权书为无效授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投标。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邮件发送至:*@*q.com,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四川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8号
项目联系人:唐靖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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