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顺义区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2025年顺义区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5 (略) 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5-0038-2
二、项目名称: (略) 2025 (略) 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仅1家参选人递交了应答文件并参加唱价。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5年02月13日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北京 (略) 通过了初步评审。经谈判,推荐北京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北京 (略) (信用代码:*28L)
应答报价(不含税价):*.00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日。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北京 (略) 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ttp://**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电 话:*、*
联系人:孙海芳、王龙、王玉娇、赵博旭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02月13日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5 (略) 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5-0038-2
二、项目名称: (略) 2025 (略) 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仅1家参选人递交了应答文件并参加唱价。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5年02月13日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北京 (略) 通过了初步评审。经谈判,推荐北京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北京 (略) (信用代码:*28L)
应答报价(不含税价):*.00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日。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北京 (略) 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ttp://**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电 话:*、*
联系人:孙海芳、王龙、王玉娇、赵博旭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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