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方):富 (略)
地址: (略) 富顺县富 (略) 指定地点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富顺县高峰汽车修配厂
地址:富顺县东湖镇久泰村二组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 | ¥# | 一、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 车辆数量 年度预估费用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5 #(元)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富 (略) 救护车】 (二)服务期限:【1年】 (三)付款方式:【直接结算,对公转账】 (四)服务质量: 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二)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 (三)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 (四)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若供应商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维修所送车辆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可由供应商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维修(不含新车购置合同中约定的维保事项); (六)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括但不... |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2日
履约地点:富 (略) 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01月02日
2025年02月14日
合同附件:
富 (略)
2025年02月14日
采购人(#方):富 (略)
地址: (略) 富顺县富 (略) 指定地点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富顺县高峰汽车修配厂
地址:富顺县东湖镇久泰村二组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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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 | ¥# | 一、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 车辆数量 年度预估费用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5 #(元)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富 (略) 救护车】 (二)服务期限:【1年】 (三)付款方式:【直接结算,对公转账】 (四)服务质量: 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二)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 (三)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 (四)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若供应商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维修所送车辆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可由供应商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维修(不含新车购置合同中约定的维保事项); (六)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括但不... |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2日
履约地点:富 (略) 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01月02日
2025年02月14日
合同附件:
富 (略)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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