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5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实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或退出框架协议的申请。
1、征集人名称: (略) 政 (略)
2、联系人: 罗雨嫣
3、联系方式: 0799-#
4、联系地址: 市行政中心二号楼二楼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地址: (略) 769号
服务要求: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服务标准: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全国统一标准。
服务标准: 全国统一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全国统一标准。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服务标准: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供应商响应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上传附件: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服务标准: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供应商响应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服务标准: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供应商响应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服务标准: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供应商响应内容: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6年02月06日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5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实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或退出框架协议的申请。
1、征集人名称: (略) 政 (略)
2、联系人: 罗雨嫣
3、联系方式: 0799-#
4、联系地址: 市行政中心二号楼二楼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地址: (略) 769号
服务要求: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略)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执行。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服务标准: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采购人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 2.投保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供应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采购人。 (4)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6)保费的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出险 (1)事故 (略) 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45分钟内响应。 (2)事故 (略) 外江西省内,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90分钟内响应。 (3)事故地点在江西省外,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出险, (略) 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120分钟内响应。 4.理赔 (1) (略) 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办理出险施救业务。对采购人实行最惠客户制度,即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实行绿色通道政策,随办随结;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单全面体现的足额投保数额,相同条件下,赔付数额最大,办结时间最快。要进一步明确出现场时限、定损时限、理赔时限,及时高效办理赔付,不得推诿扯皮。 (2)采购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供应商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3)供应商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接到采购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采购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略) 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4)赔付决定: #元以下的赔案,2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10-#元的赔案,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50-#元的赔案,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 #元以上赔案,1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 (5)供应商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 (6)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内完成。 (7)当与采购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并由供应商负担有关鉴定费用。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全国统一标准。
服务标准: 全国统一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全国统一标准。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服务标准: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供应商响应内容: 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不得高于0.7)。NCD系数根据:《NCD等级、系数参照表》执行。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优惠系数。 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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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服务标准: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供应商响应内容: 1.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保险险种至少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2.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主险为:(1)机动车损失保险(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附加险为:(1)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5)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6)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7)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8)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9)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5.供应商应保证妥善保管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有关凭证,按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并逐月报送供应商当月定点保险的统计表。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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