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 | ||
省份/ (略) | 河南 | 地区 | (略) - 杞县 |
采购单位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 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 |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 联系方式 | 苏先生 0371-* |
所含内容 | 绿化招标 |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2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2)于2025年2月7日发布结果公告,确定河南 (略) 为该项目中标单位。在公示期内收到质疑后,招标人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9.2项规定,决定取消河南 (略) 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决定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顺延中标。 | ||||||||||||
3、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4日14时3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 ||||||||||||
地址: (略) 杞县金城大道414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 ||||||||||||
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服务大厦 | ||||||||||||
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本公告地址:http://**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 | ||
省份/ (略) | 河南 | 地区 | (略) - 杞县 |
采购单位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 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 |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 联系方式 | 苏先生 0371-* |
所含内容 | 绿化招标 |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2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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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06国道绿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2)于2025年2月7日发布结果公告,确定河南 (略) 为该项目中标单位。在公示期内收到质疑后,招标人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9.2项规定,决定取消河南 (略) 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决定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顺延中标。 | ||||||||||||
3、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4日14时3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 ||||||||||||
地址: (略) 杞县金城大道414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 ||||||||||||
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服务大厦 | ||||||||||||
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本公告地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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