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2025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东至县2025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ZD(略)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01包(东流镇、张溪镇)
供应商名称:安徽盛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3号谐水湾7幢一层3室
中标金额:(略).00元
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供应商名称:东至县胜龙黄梅戏剧团
供应商地址:东至县胜利镇湖滨村
中标金额:(略).00元
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休宁县海阳镇状 (略)
中标金额:(略).00元
04包(官港镇、香隅镇)
供应商名称:望江县百花 (略)
供应商地址:望江县高士镇花园村
中标金额:(略).00元
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供应商名称:南陵县红 (略)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籍山镇九连乡九连街道
中标金额:(略).00元
06包(尧渡镇)
供应商名称:宿 (略)
供应商地址:宿松县孚 (略) 17号
中标金额:(略).00元
07包(洋湖镇、葛公镇)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中标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01包(东流镇、张溪镇) 服务范围:东流镇12个村,张溪镇25个村,共计送戏37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服务范围:胜利镇21个村,大渡口镇15个村,共计送戏36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服务范围:木塔乡13个村,龙泉镇14个村,青山乡8个村,共计送戏35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4包(官港镇、香隅镇) 服务范围:官港镇16个村,香隅镇17个村,共计送戏33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服务范围:泥溪镇13个村,昭潭镇8个村,花园乡12个村,共计送戏33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6包(尧渡镇) 服务范围:尧渡镇30个村,共计送戏30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7包(洋湖镇、葛公镇) 服务范围:洋湖镇14个村,葛公镇16个村,共计送戏30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江俊、王晓光、钟树华、王玉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采取定额收费,收费金额为:01包(东流镇、张溪镇):0.(略)元;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0.(略)元;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0.(略)元;04包(官港镇、香隅镇):0.(略)元;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0.(略)元;06包(尧渡镇):0.(略)元;07包(洋湖镇、葛公镇):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01包(东流镇、张溪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4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0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20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4包(官港镇、香隅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53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6包(尧渡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07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7包(洋湖镇、葛公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11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至县文 (略)
地 址:东至县文化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东至县尧渡镇红森商业广场203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学才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中标供应商评审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业绩
一、项目编号:CZD(略)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01包(东流镇、张溪镇)
供应商名称:安徽盛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3号谐水湾7幢一层3室
中标金额:(略).00元
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供应商名称:东至县胜龙黄梅戏剧团
供应商地址:东至县胜利镇湖滨村
中标金额:(略).00元
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休宁县海阳镇状 (略)
中标金额:(略).00元
04包(官港镇、香隅镇)
供应商名称:望江县百花 (略)
供应商地址:望江县高士镇花园村
中标金额:(略).00元
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供应商名称:南陵县红 (略)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籍山镇九连乡九连街道
中标金额:(略).00元
06包(尧渡镇)
供应商名称:宿 (略)
供应商地址:宿松县孚 (略) 17号
中标金额:(略).00元
07包(洋湖镇、葛公镇)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中标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01包(东流镇、张溪镇) 服务范围:东流镇12个村,张溪镇25个村,共计送戏37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服务范围:胜利镇21个村,大渡口镇15个村,共计送戏36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服务范围:木塔乡13个村,龙泉镇14个村,青山乡8个村,共计送戏35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4包(官港镇、香隅镇) 服务范围:官港镇16个村,香隅镇17个村,共计送戏33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服务范围:泥溪镇13个村,昭潭镇8个村,花园乡12个村,共计送戏33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6包(尧渡镇) 服务范围:尧渡镇30个村,共计送戏30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名称:07包(洋湖镇、葛公镇) 服务范围:洋湖镇14个村,葛公镇16个村,共计送戏30场。 服务要求:1、演出设施、设备 有演出舞台车,租赁舞台车的提供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少应至演出计划完成日,无舞台车的提供自搭舞台大于等于40平方米,舞台车上(或自搭舞台)有LED背景显示大屏和字幕机显示设备,有舞台灯光设备,舞台装饰效果良好,不得一车多团共用,服装、道具齐全。 有全套音响设备,音箱(2 对基本音箱、双音箱及以上)、调音台、功放、麦克风、鼓板、大锣、小锣、钹和帕灯 8 盏以上,高胡或扬琴或琵琶设备。 2、采购人负责协调演出村提供演出场地、演出必备的电源等条件。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取得联系,根据综合文化站初步安排的时间、地点、场次、内容等开展演出活动。 4、演出服务:中标单位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采购人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须立即报送视频给采购人(邮箱:*@*36.com)。舞台口必须悬挂“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横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式制作)。中标单位演出服务应管理有序、队(略)稳定、服务态度好,不得增加镇、村负担,不得打彩。 5、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平台要求,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演出短视频(2分钟)、演出登记表等。 6、中标单位到演出地后,要与当地村联系,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节目单,实行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 (略) 口张贴不少于 5 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关于开展 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305 号)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江俊、王晓光、钟树华、王玉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采取定额收费,收费金额为:01包(东流镇、张溪镇):0.(略)元;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0.(略)元;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0.(略)元;04包(官港镇、香隅镇):0.(略)元;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0.(略)元;06包(尧渡镇):0.(略)元;07包(洋湖镇、葛公镇):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01包(东流镇、张溪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4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2包(胜利镇、大渡口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0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3包(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20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4包(官港镇、香隅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8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5包(泥溪镇、昭潭镇、花园乡)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53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6包(尧渡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07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07包(洋湖镇、葛公镇)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11分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至县文 (略)
地 址:东至县文化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东至县尧渡镇红森商业广场203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学才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中标供应商评审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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